发布日期:2022-03-06 20:04:36
(一)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品行端正,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;
2.具有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户籍(报名人员须在2022年3月6日前具有围场户籍);
3.性别及年龄:男女不限,18周至40周岁(18-40周岁是指1982年3月6日至2004年3月6日出生);
4.学历: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
5.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:
1.本人及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2.本人及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3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4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5.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受到处罚的;
6.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7.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职业证书的;
8.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9.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工作的。